国家药监局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依据《规范》的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近日接到好几个产品生产,几位甲方不约而同提出一个要求,即2022年1月1日前产品必须备案完成。一叶而知秋,看来12月底又会出现备案扎堆的情况。对于众多化妆品从业者来说,这将会是一个劫难。
上一次备案扎堆就发生在今年5月份前后。当时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要求5月1日起原化妆品行政许可和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不再接收特殊化妆品的申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然而,新系统的运行并不顺畅,由于旧的备案系统已经停用,新系统运行不稳,直接造成了化妆品备案的积压,继而阻碍了新品上市。
12月底备案扎堆问题的根源在于功效宣称评价的实施。关于功效宣称评价,目前最大的问题不是成本,而是排期和检测周期。与其说备案会扎堆,不如说当下功效宣称评价早已扎堆了,很多检测机构排期都到明年了。再有检测周期从1个月到4个月不等,极大影响新品备案的进度。
当下开发的新品必须在2022年1月1日前备案通过,也是不得已的办法,否则功效宣称评价赶不及,新品上架进度将无限期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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